报废汽车有哪几种情况 车辆本身没有什么大的事故,但是年限太久了,各项性能指标已经降低,是属于正常自然老化,需要申请报废;因交通肇事、着火烧毁等原因,使车辆严重损坏,已无法正常使用,并且没有价值的,经有关部门出具证明、检查车辆之后,可以直接办理报废批准手续;车辆在外地无法运回的,由车管所委托当地局车管所检验,并出具当地报废汽车回收公司的回收或有关证明,可直接办理报废手续。 报废汽车回收规定 1.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技术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2.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,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.在检验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4.达到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的
报废汽车处罚有哪些特点?因被依法扣留的机动车的当事人车主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》一百一十二条规定,当事人在30日内不到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的,并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,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。
9座以下的小型普通汽车,但需要按时年检,10座以上普通汽车的使用年限为20年,驾驶拼装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,将面临处罚。
报废汽车办理手续有哪些
1、车主单位或个人提出报废申请;
2、单位或个人携报废车辆汽车(或复印件)、交车人本人到市金属回收总公司交车办理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;
3、车主凭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、、车牌照等到市车管所办理户籍注销登记。
4,、凭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到交通局、运管处办理养路费、营运费注销固定资产手续。